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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市中小尺度灾害天气自动气象监测站网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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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南省湘潭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潭政办发〔2006〕24号
【发布日期】 2006-06-29
【实施日期】 2006-06-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市中小尺度灾害天气自动气象监测站网建设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单位:
  我市是中小尺度灾害天气频发地区,防御中小尺度灾害天气产生的暴雨、冰雹、雷雨、大风等灾害,有效避免或减少灾害天气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是我市防灾减灾的重要任务。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中小尺度灾害天气自动气象监测站网建设的通知》(湘政办函(2005)159号)和《湖南省中小尺度灾害天气自动气象监测站网建设方案》的要求,经市人民政府2006年6月1日第63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就加快全市中小尺度灾害天气自动气象监测站网建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小尺度灾害天气自动气象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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