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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犁州直参加首届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博览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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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新疆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伊州政办〔2006〕94号
【发布日期】 2006-06-29
【实施日期】 2006-06-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犁州直参加首届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博览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霍尔果斯口岸管委会:
  《伊犁州直参加首届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博览会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伊犁州直参加首届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博览会实施方案
 

  今年9月22—24日,在新疆国际博览会中心举办“首届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博览会”,主题是“绿色新疆,特色林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结合实际,特提出州直参加首届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博览会方案。
  一、领导机构
  成立自治州参加首届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博览会组委会(见伊州政办(2006)88号),对招商引资和筹展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共同筹办。组委会补充人员名单如下:
  伊力亚尔  伊宁市副市长
  吕 刚  奎屯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托力坤 霍城县委常委
  江尔森 伊宁县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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