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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2006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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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萍府字〔2006〕16号
【发布日期】 2006-06-29
【实施日期】 2006-06-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2006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萍府字〔2006〕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2006年5月31日召开的全国、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有重点、有步骤地顺利开展,现将《萍乡市2006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萍乡市2006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切实解决我市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环境利益,根据2006年5月31日国家环保总局等七部委和省环保局等八部门召开的全国、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精神。以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和降低青山、湘东地区大气粉尘污染为主线,以解决威胁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为目标,进一步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加强环保执法,努力遏制污染反弹,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提高人居环境生态环境质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二、主要任务和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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