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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印发江门市区房屋改变用途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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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江府[2006]25号
【发布日期】 2006-06-29
【实施日期】 2006-06-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门市人民政府印发江门市区房屋改变用途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规定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江门市区房屋改变用途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规定》业经市政府十二届三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国土资源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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