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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钻石及上海钻石交易所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国税流[2006]33号
【发布日期】 2006-06-30
【实施日期】 2006-06-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钻石及上海钻石交易所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流[2006]33号



市财税三分局:
  现将《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钻石及上海钻石交易所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6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上报市局。
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六年六月三十日
 
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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