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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卫生厅治理商业贿赂收缴财物管理办法》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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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鲁卫办发〔2006〕19号
【发布日期】
2006-06-30
【实施日期】
2006-06-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卫生厅治理商业贿赂收缴财物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大企业卫生处,省(部)属医疗卫生机构:
《山东省卫生厅治理商业贿赂收缴财物管理办法》已经省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卫生厅
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山东省卫生厅治理商业贿赂收缴财物管理办法
第一条< 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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