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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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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辽宁省盘锦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盘政办发〔2006〕58号
【发布日期】 2006-06-30
【实施日期】 2006-06-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盘锦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  为确保市政府系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的有序开展,实现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高承办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  一、考核评比范围
  承担省市两级代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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