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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扶持家禽业发展政策实施期限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桂政办发[2006]90号
【发布日期】 2006-06-30
【实施日期】 2006-06-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扶持家禽业发展政策实施期限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
  家禽业是我区畜牧业的重要支柱,家禽业健康稳定发展对我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社会稳定和城乡市场供给保障至关重要。2005年我国局部地区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后,我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扶持家禽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56号)精神,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扶持家禽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5]143号),出台了扶持家禽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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