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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南平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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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南政办〔2006〕168号
【发布日期】 2006-06-30
【实施日期】 2006-06-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南平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部门间的配合,切实把农民工工作落到实处,经市政府同意,建立南平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领导下,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研究和落实农民工工作的具体措施办法,为市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建议;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各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研究确定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定期向市政府汇报农民工工作情况,并及时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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