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整治农贸市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东莞市整治农贸市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东莞市整治农贸市场工作实施方案 整治农贸市场工作是市委市政府实施农村环境“五整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我市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的一项重要民心工程,是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管理、建立健全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的重要举措。为深入开展农贸市场整治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围绕我市“十一五”发展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为民办实事的服务宗旨,进一步整治农贸市场存在脏、乱、差以及未依法登记注册市场和市场内经营户无照经营问题,实现市场规范经营、硬件设施上水平。 二、整治农贸市场工作的范围及目标 (一)整治范围 整治农贸市场工作实施范围包括全市所有的农贸市场。 (二)工作目标 一是硬件设施到位。场地设施的整治以“设施齐备、布局合理”为目标,实现硬件设施到位。包括光线、空气质量、供水供电、排污排水、消防设施、绿化环境、停车场以及公用设施等项目。 二是卫生管理到位。卫生环境整治以“保持清洁,面貌一新”为目标,实现卫生管理到位。包括市场室内干净、地面环境整洁、划行归市、高台摆卖、无占道经营和地摊市场,市场日常保洁措施落实、档口“三包”等。 三是依法经营到位。证照整治以“主体合法,证照齐全”为目标,实现依法经营到位。包括市场法人、经营摊挡、熟食经营档等几个类别的主体资格整治。不具备资格和相应经营手续,或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坚决责令退出市场。市场经营者做到文明守法、诚信经营、按时缴交税费、明码标价、足斤足两,不销售病害、腐烂、过期食品和假冒伪劣商品等。 四是食品安全到位。食品准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