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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宜昌市城区实施乡镇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宜府办发[2006]062号
【发布日期】 2006-06-30
【实施日期】 2006-06-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宜昌市城区实施乡镇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6]062号


各区(不含夷陵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镇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鄂政发(2005)28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试点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04)121号)精神,妥善处理宜昌市城区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后基本养老保险的有关问题,结合实际,特作如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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