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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合同审查制度(试行)》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京广发[2006]203号
【发布日期】 2006-06-19
【实施日期】 2006-07-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合同审查制度(试行)》的通知
京广发[2006]203号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依法加强合同管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现将《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合同审查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六年六月十九日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合同审查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依法加强合同(含协议、契约,下同)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文件,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合同审查制度,是指以北京市广播电视局(以下简称局)或局属单位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在正式签订合同前由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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