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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本市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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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天津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津价费[2006]155号
【发布日期】 2006-06-26
【实施日期】 2006-07-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本市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的通知

天津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印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787号)有关规定,经过听证会论证,并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我市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及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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