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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亚胺培南西司坦丁等82种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浙价费〔2006〕161号
【发布日期】 2006-06-06
【实施日期】 2006-07-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亚胺培南西司坦丁等82种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发改价格(2005)9号)以及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药品目录的通知》(浙价费(2005)275号)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药品市场价格、成本等因素,决定公布亚胺培南西司坦丁等82种药品的临时最高零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制定公布临时最高零售价格的药品,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授权暂由省级制定临时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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