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建设项目收费集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哈政发法字[2006]2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现将《哈尔滨市建设项目收费集中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六年六月九日 哈尔滨市建设项目收费集中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项目收费管理,提高行政效能,防止资金流失,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由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收取的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的集中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