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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南湖建设项目排污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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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岳政告[2006]7号
【发布日期】 2006-07-01
【实施日期】 2006-07-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南湖建设项目排污管理的通告


为保护南湖水质、建设生态岳阳,根据《环境保护法》、《城市规划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环南湖建设项目(含房地产开发项目)排污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环南湖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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