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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市使用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试行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府办发〔2006〕23号
【发布日期】 2006-06-29
【实施日期】 2006-07-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市使用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试行办法》的通知
沪府办发〔2006〕2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本市使用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试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本市使用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试行办法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本市城镇企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沪府(2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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