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江苏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30号
【发布日期】 2006-05-30
【实施日期】 2006-07-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  《江苏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已于2006年5月25日经省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省 长
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江苏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  第一条 为了加强价格管理,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科学性,规范价格成本监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以下简称成本监审)活动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价格成本,是指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重要商品或者服务的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社会平均合理费用支出。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成本监审,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成本进行调查、审核和核算价格成本的活动。
  第五条 成本监审实行目录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