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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高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的通知(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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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京民优发〔2006〕380号
【发布日期】 2006-11-29
【实施日期】 2006-07-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高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的通知(2006年)


各区县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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