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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宁波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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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政府令〔2006〕137号
【发布日期】 2006-03-23
【实施日期】 2006-07-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宁波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决定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宁波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决定》已经2006年3月9日市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市长
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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