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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森林覆盖率达标考核验收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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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泰政办发〔2005〕140号
【发布日期】 2005-11-10
【实施日期】 2006-07-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森林覆盖率达标考核验收办法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推进绿色泰州建设,加快我市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步伐,市政府根据《江苏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主要指标体系》的要求,结合我市林业建设的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泰州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森林覆盖率达标考核验收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希在今后工作中,依照《办法》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十一月十日

泰州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森林覆盖率达标考核验收办法
 

一、总则
 
  1、为全面推进“绿色泰州”建设,加快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根据《江苏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主要指标体系》和推进绿色江苏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2、小康社会建设森林覆盖率考核指标为《江苏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主要指标体系》所确定的20%,本办法以乡镇为基本单位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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