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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鲁政发[2006]66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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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青政办字[2006]51号
【发布日期】 2006-07-02
【实施日期】 2006-07-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鲁政发[2006]66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06]66号,以下简称《通知》)已翻印给你们,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望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坚持安全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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