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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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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温政办〔2006〕118号
【发布日期】 2006-07-03
【实施日期】 2006-07-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认真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为建设“三个温州”营造良好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针对我市的火灾形势、特点及消防工作社会化的要求,特就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大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切实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为建设“平安温州”、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宣传重点
  (一)认真抓好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为重点,强化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等知识的培训,增强各级政府、部门、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和全民消防法制观念。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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