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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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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金华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金政办发〔2006〕46号
【发布日期】 2006-07-03
【实施日期】 2006-07-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 《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六年七月三日
 
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实施意见

 为建立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6)70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现就创建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为重点,推进和谐企业建设。通过创建活动,推动企业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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