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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实施上海市电子政务数字证书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7-03
【实施日期】 2006-07-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实施上海市电子政务数字证书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和上海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市网安小组)相关会议精神,经市网安小组研究,决定启动实施上海市电子政务数字证书应用示范项目,并确定虹口、黄浦、宝山、闵行、嘉定、金山、松江和奉贤八个区县政府,以及市建设交通委、市劳动保障局、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管理中心和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应用示范单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目标
  在去年区县电子政务数字证书应用试点的基础上,围绕本市统一的网络信任体系建设,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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