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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忻州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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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忻政办发[2006]73号
【发布日期】 2006-07-03
【实施日期】 2006-07-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忻州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忻政办发[2006]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忻州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二OO六年七月三日

关于忻州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意见忻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省政府有关会议的安排部署,我市将于2006年6月20日-12月10日开展全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为全面贯彻温家宝总理、吴仪副总理对“齐二药”事件的重要批示和全国、全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搞好这次专项行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企业全面整改、社会各界监督”和属地管理原则,以《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整顿和规范药品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秩序,集中解决影响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提高药品监督管理水平和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质量管理水平,促进医药经济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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