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工作的紧急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安徽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皖政办明电〔2006〕39号
【发布日期】 2006-07-03
【实施日期】 2006-07-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入汛以来,我省多次出现局部强降雨、大风、冰雹、龙卷风、雷电等突发性强对流灾害天气,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为迅速传递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灾减灾,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做好灾害性天气预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