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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6年全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安徽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7-04
【实施日期】 2006-07-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6年全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06)36号)精神,为扎实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年”活动,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积极探索和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食品安全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建设,建立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队伍,充分发挥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的作用,填补监管空白。
  (二)切实加大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力度。重点抓好分散在广大农村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食店、小餐馆等的整治,有效遏制假冒伪劣食品流向农村市场,保障农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二、 深入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对初级农产品源头污染的整治
 
  (三)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继续开展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和水产品“氯霉素”等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扩大监测范围,推进农产品污染源头追溯工作;开展水产品中“孔雀石绿”检测和液态奶中复原乳等检测工作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专项监测工作。
  (四)加大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力度。立足本地资源和产业基础,选择具有本地特色和竞争力的优势产品,通过“公司+基地+农户”形式,全面采用无公害标准,优化区域布局,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质量,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等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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