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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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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莘政发〔2006〕24号
【发布日期】 2006-07-04
【实施日期】 2006-07-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莘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意见
莘政发〔2006〕24号
 
 
各办事处、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精神,更好地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促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进一步推动我县三个文明建设,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支持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人民政协联系面广、包容性强、位置超脱、人才荟萃、智力密集,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提高政府工作的效能和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各级政府、各部门一定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发(2006)5号)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指示精神,从坚持和完善基本政治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执政能力、打造阳光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和法治政府的高度,充分认识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切实支持政协履行职能,努力开创政府工作与政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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