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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在本市教育系统开展政务公开试点工作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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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教委办〔2006〕63号
【发布日期】
2006-07-04
【实施日期】
2006-07-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在本市教育系统开展政务公开试点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办〔2006〕63号
各有关高校、区县教育局、委直属事业单位,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贯彻〈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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