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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广州市地方志办公室获人事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表彰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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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穗府办[2006]26号
【发布日期】 2006-07-04
【实施日期】 2006-07-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广州市地方志办公室获人事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表彰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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