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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申报2007年度立法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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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7-04
【实施日期】 2006-07-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申报2007年度立法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立法工作的计划性,切实做好2007年度地方立法工作,根据《立法法》和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申报2007年立法项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坚持法制统一原则,强化法治意识,围绕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洛阳的奋斗目标,着眼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为我市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法制保障。
  二、2007年立法的重点
  1. 与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政府行为有关的项目;
  2. 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特别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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