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江县十一五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诺水河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县府有关部门: 《通江县“十一五”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已经县人民政府第三十一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二○○六年七月四日
通江县“十一五”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规划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流通,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加快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工作全局,以市场为主导,以效益为中心,坚持“面向农业,扎根农村,服务农民”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企业为依托,完善农村流通网络,畅通农村商品流通渠道,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促进农民增收,改善农民生产生活。 二、奋斗目标 以优势流通企业为载体,运用新农村建设、产业发展和财政补助等政策扶持,深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通过市场化运作,建立和改造配送中心与标准化农资店、农家店,把农资店、农家店和连锁经营网点延伸到乡镇、村社。力争“十一五”期间,培育规模以上流通龙头企业3—5家,改造和新建乡级流通网点232个,改造和新建村级流通网点468个,销售日用消费品农家店和销售农业生产资料农家店覆盖所有乡镇和80%以上的行政村,改造和新建3—5个配送中心,连锁配送率达到70%以上(具体规划目标见附表),初步建成网络完善、功能配套、流通迅速、产业发育良好、企业结构合理、满足农民需求的农村市场体系。 三、基本要求 抓住我县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的机遇,通过开展商务进村、服务“三农”活动,大力开拓农村市场,积极发展与我县特色经济相适应的农村消费品市场,把流通服务延伸到村;通过流通领域的业主带动,解决农民“买难卖难”问题,促进农村种养业、加工业发展和传统农业向商品化、规模化、市场化、标准化方向发展,逐步形成业主连农村、农村连市场的现代农村市场体系;通过农村新型流通业态建设,推动农村流通主体创新、农村流通方式创新、农村流通政策和手段创新、农村流通管理体制创新,加快构筑农村消费品流通体系、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体系、农产品销售出口体系、农村市场运行监控服务体系;通过开展连锁经营,建设和改造乡级、村级农资店、农家店及其连锁网点,实现农民就近购买生产资料和生活用品,就近销售农产品,并享受快捷方便的农业技术服务,逐步改变农民的生产和消费观念。根据国家商务部印发的《农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我县农资、农家店建设的基本标准是: (一)村级农资、农家店营业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乡级农家店在100平方米以上,农资店在40平方米以上。 (二)农资店经营化肥、农药、农(地)膜、小型农机具、兽药、饲料等农业生产资料在2大类以上,化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