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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荔浦县龙口电镀工业区“2.28”水污染事故处理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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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办〔2006〕72号
【发布日期】 2006-07-04
【实施日期】 2006-07-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荔浦县龙口电镀工业区“2.28”水污染事故处理情况的通报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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