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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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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重庆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渝地税发[2006]180号
【发布日期】 2006-07-04
【实施日期】 2006-07-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补充通知
渝地税发[2006]180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为确保《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渝地税发[2006]100号)的贯彻执行,促进我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现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减免税的办理程序和相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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