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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财财[2006]13号
【发布日期】 2006-07-04
【实施日期】 2006-07-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六年七月四日
 
  附: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
财行[2005]3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以下简称“三代”)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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