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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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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荆政办发〔2006〕34号
【发布日期】 2006-07-05
【实施日期】 2006-07-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统一认识,增强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是加大投资力度、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调整投资结构、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途径,是提高投资效益、推进投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关键环节。从我市目前在建项目和"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中各地上报的储备项目看,存在着在建项目投资规模偏小、储备项目总量不足、结构不优、前期工作深度不够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市"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各地、各部门必须站在加快发展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项目建设对我市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切实增强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项目建设作为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主要抓手,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牵头部门负责抓、职能部门配合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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