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配合做好建设生态市决定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甬政办发〔2006〕148号
【发布日期】 2006-07-05
【实施日期】 2006-07-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配合做好建设生态市决定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于今年6月至9月在全市范围内对《建设生态市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这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对生态市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是对各级政府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有力支持和监督。为认真配合做好本次检查,结合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中期检查和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以下简称创模)复查迎检工作,根据市政府领导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把检查作为深入推进生态市建设和创模复查迎检的重要契机
  市人大常委会已连续两年开展环保执法检查和跟踪督查,有力推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