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阳县委办公室、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阳县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青阳县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青阳县委办公室、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7月5日 青阳县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两办印发的《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9号)和省委、省政府两办印发的《安徽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皖办发[2006]13号),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的《池州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池办发[2006]19号)精神,结合青阳县实际,认真做好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指导原则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有关法律法规,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一方面坚决纠正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另一方面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企业行为和行政权力,加快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有效机制,为我县推进跨越式发展实现奋力崛起营造良好的环境。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指导原则是:坚持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统筹谋划部署,稳步有序推进;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严格把握政策,维护发展大局。既要坚决从严惩治,又要深入探索有效预防的措施;既要立足当前,搞好专项治理,又要着眼长远,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今年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进行自查自纠,同时要依法查处大案要案,注重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要达到以下目标: (一)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普遍提高。通过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使经营者普遍受到教育,纠正错误观念和行为,自觉依法经营。 (二)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通过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尤其是严肃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的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甚至索贿受贿的行为,使商业贿赂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三)逐步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通过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深化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铲除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四)营造反对商业贿赂的社会环境。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国家公务员、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的法纪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提高全社会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积极营造良好的交易环境,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反对商业贿赂的氛围。 三、工作安排 按照中央和省、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