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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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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成都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成劳社发[2006]74号
【发布日期】 2006-07-06
【实施日期】 2006-07-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通知


各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社保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和《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的规定,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市药品监督局和市社保局对我市(城区)2006年度自愿申请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服务,愿意履行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进行了综合评审,确定了成都普瑞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青羊区石人南路社区卫生服务站等16个医疗服务机构、成都平祥大药房等128 家零售药店,以及四川省华安堂药业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成华区驷马桥店等5家惠民药店(名单附后)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
  各社保经办机构可按照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管理办法的规定,与本通知公布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签订服务协议。
 
二00六年七月六日


  附件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1、成都普瑞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2、四川友好医院
3、成都五块石医院
4、成都慈济医院
5、成都天府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6、成都棕南医院
7、成都科创医院
8、成都成华同仁医院
9、科健唯美眼科医院
10、成都博大男科医院
11、成都晟华中西医结合医院
12、成都军区联勤部机关医院
13、成都铁路分局医院站东分院
14、龙舟路惠康医疗门诊部
15、成都金沙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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