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屯昌县整顿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府,县府直各有关单位: 《屯昌县整顿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六年七月六日 屯昌县整顿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解决我县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省交通厅等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海南省整顿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琼交公运(2006)233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出租汽车行业现状,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屯昌、实现屯昌又快又好发展这一主题,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以减轻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负担和解决出租汽车行业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正确处理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促进我县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 通过专项治理工作,乱收费、乱罚款、乱扣车的行为从根本上得到纠正,经营权有偿出让行为得以制止,出租汽车司机负担明显减轻;“黑车”等非法营运现象基本遏制,市场秩序明显改善;企业经营行为得以规范,服务质量明显提高;行业基本稳定,没有群体性事件发生;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长效机制。 二、组织机构 县政府决定成立屯昌县整顿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我县整顿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保光(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莫位强(县政府办副主任) 范 专(县交通局局长) 李 衡(县监察局副局长) 朱德强(县财政局副局长) 郑宏儒(县物价局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