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乡市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七月六日 新乡市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市政府要求,为汲取“5.13”红旗区城关新村出租房屋重大火灾事故和“6.28”金环商城有限公司火灾事故教训,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再次发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突出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重点,抓住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这一关键环节,按照市政府“5.15”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和6月27日全市消防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在全社会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督促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消防安全大检查的范围、重点及内容 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是:商场、市场、“三合一”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学校、医院、高层建筑、地下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