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 豫政〔2006〕38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力实现中原崛起的总任务,以优化资源利用方式为核心,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降低废弃物排放量为目标,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促进结构调整,推动经济转型和增长方式转变,逐步建立具有河南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和运行机制,实现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节约发展,构建资源节约和循环型国民经济体系;坚持清洁发展,形成有利于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坚持优化结构,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依靠技术进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形成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相结合的发展机制。 (三)发展目标。 1主要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到2010年,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末降低20%左右;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2,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到66立方米。 2“三废”综合利用率大幅度提高。到2010年,煤炭、铝土矿等主要矿产资源总回收率和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率分别比“十五”末提高5个百分点;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0%。 3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比重明显增加。到2010年,再生铝、再生铅占总产量的比重分别达到25%、30%;废钢铁、废铜、废铅、废纸和废塑料等5种重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提高到65%以上;农村户用沼气普及率达到20%以上,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生产中的比重提高到2%。 4污染物排放增长趋势基本得到遏制。到201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基本实现达标排放,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控制在6万吨以内;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以上;在2005年的基础上,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减少14%,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减少108%。 5自主创新能力得到加强。开发和推广先进适用的循环经济技术,食品、有色、化工等优势产业和再生金属、节能建筑、农村沼气等重点领域的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技术跨入全国先进行列。 6到2010年力争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发展循环经济法规标准体系、政策支持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重点工作 (四)重点抓好五个关键环节。 1在资源开发环节,大力提高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率。加大煤炭、有色金属、非金属矿等重要矿产资源整合力度,提高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化、集约化程度。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标准,推广先进适用的开采技术、工艺和设备,提高矿产资源回采率、选矿和冶炼回收率。加强资源开采过程中共伴生资源和尾矿、碎石的综合利用,重点做好煤层气、煤矸石、煤泥、矿井排放水及其他稀贵伴生资源的综合利用。 2在资源消耗环节,大力提高资源利用率。采用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