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梅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梅市府办〔2006〕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 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确保“山洽会”期间食品安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6年梅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六年七月六日 2006年梅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6)2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广东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6)38号)文件精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可行性研究论证,创建省级农业标准示范区3个(其中畜牧业2个,农业1个);实现市级等大型蔬菜种植基地的农产品的农药残留超标率平均下降1%-2%,市级自产畜产品违禁使用“瘦肉精”检测率平均下降约0.1%;28类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持有率达到95%以上;指定蕉岭县全面推行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其它县(市、区)城区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超市和选择1个镇全面实施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全市学校食堂、餐饮企业实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率达到90%;市、县、镇三级生猪定点屠宰率分别达到90%、80%、70%。 二、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突出抓好农村食品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