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江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发[2006]53号 各乡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临江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 )精神,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环保局等部门制定的2006 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06]58号)要求,结合临江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我市虽未发生因企业违法排污导致群体性中毒伤亡事故,但因企业违法排污,危害人民群众生存环境的问题仍然存在。各乡镇街、各部门一定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迅速在全市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决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行动,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市环保、发改、经济、监察、工商、司法、安全生产监管、信访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统一行动,定期调度,严格按照本方案中确定的清理整顿范围、重点、时间和要求,全面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按时完成清理整顿任务。为加强领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