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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新疆自治区哈密地区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哈市府办发〔2006〕168号
【发布日期】 2006-07-06
【实施日期】 2006-07-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哈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市府办发〔2006〕168号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哈密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七月六日


哈密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六次环保大会精神,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环境权益,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06]83号)及地区《关于印发哈密地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哈行办发(2006)28号)精神,结合哈密市实际,制定哈密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证群众饮用水安全为主线,加强环境执法为手段,以解决威胁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目标,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切实遏制污染反弹,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保证环境安全,促进哈密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重点和要求
  (一)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
  1、在2005年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检查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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