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 昆政发〔2006〕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城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昆明市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市卫生局反映。 二○○六年七月六日 昆明市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和《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发展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努力构建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保障。加快发展昆明市社区卫生服务,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主体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对于优化城市卫生资源配置,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为群众提供廉价、便捷、优质的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提高全社会健康水平,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二)社区卫生服务是城市卫生工作和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目标的基础。社区卫生服务以基层卫生机构为主体,以全科医师为骨干,以人民群众的健康为中心,以社区为范围,以妇女、儿童、老年人及残疾人、慢性病人、农民工、贫困居民为重点,以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主要内容,充分体现了社区卫生服务经济、方便、综合、连续、优质、有效的特点,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长久稳定的运行,将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三)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坚持把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有效缓解我市城市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等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作为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作为构建我市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创新工作思路,落实政策措施,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为居民提供经济、安全、方便、有效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四)基本原则: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在城市优先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多形式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坚持科学规划,立足于调整现有卫生资源,辅以改扩建和新建,合理配置,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防治结合。 坚持以地方为主,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探索创新,积极推进。 (五)目标任务:根据我市当前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水平,结合建设现代新昆明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到2010年,全市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10个(中心90个,站220个)。县级以上城市基本建立起配套政策落实、资金投入保证、服务网络健全、人员配置合理、服务功能完善、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适应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使广大社区居民普遍享有手续比较简便、费用比较低廉、质量比较优良的社区卫生服务。 具体目标是: ──到2010年,在五华、盘龙、官渡、西山4区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41个(中心73个,站168个),建成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社区卫生服务覆盖98%以上的城区居民,居民步行10-15分钟可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在东川区、安宁市、呈贡新城设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3个(中心6个,站27个),建成社区卫生服务的基础网络;在晋宁、富民、宜良、嵩明、石林、禄劝、寻甸7县设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6个(中心11个,站25个),建成社区卫生服务的框架网络,社区卫生服务覆盖95%以上的城镇居民和部分农村人口。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可得到有效治疗和管理,居民可享受到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