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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丹江口市银行业信贷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丹政发[2006]24号
【发布日期】 2006-07-06
【实施日期】 2006-07-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丹江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丹江口市银行业信贷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丹江口市银行业信贷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七月六日

丹江口市银行业信贷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

  为了更好地落实国家货币信贷政策,进一步调整辖区内金融机构信贷结构,提高银行的经营业绩,加大金融对地方经济建设支持力度,经市政府研究,特制定《丹江口市银行业信贷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如下:

  一、对象和范围
  辖区内各商业银行支行、农发行丹江口市支行、农村信用联社(以下简称“各金融机构”)的各项贷款、承兑和贴现等信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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