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进行农村综合改革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我县全面开展农村税费改革以来,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取消了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各种税费,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为巩固和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进行农村综合改革的通知》(浙政发(2006)2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全面进行农村综合改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村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我县农村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突出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着力探索新形势下农村工作新机制新方法,努力化解影响农村稳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加快推进小康社会建设。 我县农村综合改革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因地制宜,有组织、有步骤抓好各项工作;坚持开拓创新,促进农村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有新突破;坚持服务为先,努力在服务“三农”上有新进展;坚持统筹兼顾,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乡镇机构编制人员只减不增、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农村综合改革的主要内容 我县农村综合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三改革、一化解、一建立”,即深化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控制化解乡村债务,建立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机制。 (一)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按照强化公共服务、严格依法办事和提高行政效率的要求,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1、明确乡镇职能定位。乡镇是国家政权的基础,承担着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任务。其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负责拟订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规划,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改善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