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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贯彻落实《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尸体解剖查验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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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内卫疾控字〔2006〕251号
【发布日期】 2006-07-07
【实施日期】 2006-07-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贯彻落实《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尸体解剖查验规定》的通知
内卫疾控字〔2006〕251号
 
 
各盟市卫生局,内蒙古医学院、内蒙古民族大学,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尸体解剖查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05年9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我区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尸体解剖工作,现就贯彻落实《规定》精神,提出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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